本报讯(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宋怡)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促成三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原告柳莲(化名)与被告常辉(化名)曾共同投资经营某物流公司,双方于2023年签订《股权退出协议》,约定柳莲在某物流公司的投资款及持股期间的盈利分红转为常辉对柳莲的欠款。后经柳莲多次催要,常辉仍欠付70余万元,柳莲遂诉至法院要求常辉支付欠款及利息。诉讼中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柳莲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后因常辉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柳莲再次将常辉、某物流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考虑到当事人曾有过合作基础、常辉曾陆续部分还款且达成过和解协议的情况,为尽快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在给案件排期开庭的同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
调解伊始,常辉情绪较为激动,在分红款个人所得税承担、退股协议个别条款履行等方面与柳莲存在较大分歧。为帮助当事人一揽子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安抚当事人情绪,促进双方充分沟通、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柳莲同意在欠付款项中扣除其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常辉承诺一年内支付剩余欠款,双方之前签订的两份协议项下再无其他纠纷。达成调解后,柳莲同意解除对常辉采取的保全措施并向美兰区法院递交了申请书,该院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以利于常辉及公司正常经营并履行调解书,真正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该案是美兰区法院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机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美兰区法院始终秉持法治化与人性化相结合的理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注入更强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