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往楼下倒水
楼下住户如何维权?
海口赵女士咨询:我家住1楼,前几天洗被子拿到外面晾晒。谁知下午收被子时,发现被子上有一大块黄色水渍,还有些潮湿。隔壁邻居说,楼上住户经常往下倒水,之前还有人经过时被淋到。请问,楼上邻居往楼下倒水,算高空抛物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水也属于物品,因此,从居民楼往下倒水属于法律禁止的高空抛物行为。
该条款还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被高空抛物伤害或受到损失,受害者可向小区物业求助。该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此外,受害者还可向当地派出所求助,该条第三款规定,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租期已过一年
房东应如何处理租客物品?
海口方先生咨询:我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其中一间卧室租给另一名租客。1年前,该租客被公安机关逮捕了,当时他的房租还有3个月才到期。房租到期后,他一直没回来,现在他的东西已保留了1年,但我不打算再租这套房子了。请问,该租客的东西应该怎么处理?
解答:建议你报警,把上述情况与警察沟通一下,请公安机关帮忙提供租客家属的联系方式。你联系通过租客家属,让其清理租客物品。
包工头找的废品回收人员受伤
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
三亚陈先生咨询:我家饭店要重新装修,拆除室内装饰物时产生了大量垃圾,负责拆除的包工头找废品回收人员来回收,但该回收人员在拆卸废品时受伤住院。请问,回收人员医药费及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
解答:废品回收人员自行拆卸室内的废品,而不是包工头拆卸完毕后由回收人员清运,则工头与废品回收人员形成劳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方的废品回收人员因提供劳务遭受伤害的,应按照工头与废品回收人员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而饭店与工头之间形成承揽关系。依据该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工头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应由工头承担责任,除非饭店方对工头的指示与损害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订婚时给女方1万元酒席钱
同居后解除婚约能要回来吗?
乐东黄先生咨询:我为了订立婚约给付了女方不少彩礼,包括三金、给亲戚的钱、压箱钱、酒席钱等。其中酒席钱有1万元。现在我们同居中感情不睦,要解除婚约,请问我能要回酒席钱吗?
解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时间不长的,给付彩礼数额较大的,男方要求返还,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女方收取男方的彩礼,没有作任何花费,只是存在自己手上用的,一般就是纯粹意义上的彩礼,法院一般会判决返还。但是,为女方添置衣服的钱,给付数额较小,一般认定为恋爱期间的正当花费,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
而作为酒席钱,因为双方当事人都要请客,酒席宴请收取的礼金也不完全是婚约产生的结果,有过去的人情和感情带来的人际关系的因素。酒席钱是给婚约当事人以外的人置办酒席而产生的花费。考虑到农村习俗,男方给付酒席钱是一种情理,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男方对酒席钱要求返还的请求。当然,调解和有特殊情况的例外。
(李成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