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
2020年6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印发《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银行可为本行试点企业提供优化单证审核、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等便利化措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试点业务分别于2020年7月1日和8月11日落地实施。
2020年1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试点管理办法》,自贸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