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飞杰 通讯员李婧妍)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签署《关于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白沙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机制,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不顺畅等问题。
《意见》在实施方面,对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需要给予违法行为人(单位)行政处罚的,白沙检察院依法审查并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后,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并会同县司法局跟进督促案件处理情况。在案件移送办理环节,《意见》规定了详细的启动、移送、办理与反馈流程,对于行政机关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未按时回复处理结果或者处理结果明显不当的,白沙检察院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建立专门登记台账实现对抄送案件的全流程跟踪管理。同时,《意见》配套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报机制、同堂培训、发布典型案例等多项创新举措,以保障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实到位。
《意见》的签署,是白沙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协作配合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全方位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为做好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