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方面提供出入境便利。完善国际人才评价机制,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放宽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行宽松的商务人员临时出入境政策。
2021年2月27日,我省发布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聘任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以下统称境外领导人员)的聘任和管理。
该规定表示,境外领导人员的聘任和管理,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市场化薪酬,坚持国际视野、包容审慎、依法依规、灵活便利,注重实干实绩,激励境外领导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该规定明确,符合条件的境外领导人员可以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