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武军 通讯员符兰樱)“我想传递正能量,多帮助他人、快乐自己,让社会多一份温暖。”近日,救下一名翻越护栏欲轻生女子的三亚市天涯区社区矫正对象白某表示。
“当时也没管那么多,就想着得把人救下来。”4月15日21时许,白某散步途经天涯区桶井桃源路时,发现一名女子将手机等随身物品放置在路边,翻越护栏欲跳河轻生。危急时刻,白某毫不犹豫冲上前紧紧拽住女子的手臂,轻声劝导转移其注意力,并在周围群众的协助下将她拉回桥上。
该女子被转移至安全区域后情绪仍不稳定,白某立即报警并全程守候,直到民警到场处置才悄然离开。后经天涯区司法局核实派出所报警记录及民警证言,白某的好人好事行为获得官方确认。
此后,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出具好人好事情况说明,对白某的行为表示认可。天涯区司法局依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对白某予以通报表扬。
“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向善而行’的担当,也为公众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案例支撑。”天涯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白某因犯诈骗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经天涯区司法局评估,同意对其适用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期间,白某通过“自主学习+集中教育”方式理解各类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信息化核查以及参加环境卫生等公益活动,并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思想动态,遵守各项社区矫正管理要求,以实际行动证明改过自新的决心。
据介绍,近年来,天涯区司法局通过心理疏导、法治教育、价值观重塑和针对性帮扶等系列举措,帮助矫正对象强化社会责任感,激发其重返社会、回馈社会的强烈愿望,实现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奉献”的转变。白某的善举正是“矫心正行”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