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戴庞慕)近日,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对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训诫会。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并从案件发生根源、家庭教育等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检察官阐明:“不起诉不代表没有过错,更不是‘免责金牌’,希望此次的不起诉给的是机会,而不是放纵,希望涉罪未成年人能够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也从各自的职责角度分别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训诫。
涉罪未成年人认真听取训诫教育并真心悔过,保证以后知法、守法,好好学习,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法定代理人也承诺将严格教育管好孩子,担负起做监护人的责任。
据了解,定安检察院坚持惩教结合原则,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再犯罪的工作入手,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工作,对可能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