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建立和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
对标国际国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在标准对接、信息共享、人员交流和执法协同等方面加强营商环境国际交流;明确制定有关贸易、投资等相关管理活动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国际化、便利化的市场环境。
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逐步减少企业资质、配额、数量、许可等贸易管理措施;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且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逐步推进简并港口收费项目,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动植物疫情信息共享,探索认可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动植物检疫措施的等效性;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高标准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