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近日,一名二次酒驾机动车的男子被定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近日,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定城镇设卡执勤,发现一辆琼C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疑似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梓体内酒精含量为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王某梓曾在2023年9月26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进宫”。
据了解,依法提取的王某梓血液样本经送至某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复核,酒精含量为92mg/100ml,王某梓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梓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5月8日,王某梓被定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