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
本报讯(记者陈太东)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一名酒驾男子。
5月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在海榆西线345公里处开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当晚22时38分左右,执勤路管员在对一辆川S号牌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疑似酒驾,随即将其带回队里做进一步检查。
经呼气测试,该车驾驶人李某东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乐东交警依法对李某东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