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李瑾如)4月2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开展了一次强制腾房行动,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此次腾房行动事关申请执行人某农场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生效判决确定,某实业公司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搬离案涉房屋。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拒不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依照判决履行义务未果。
3月28日,琼中法院张贴清场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于4月11日前搬离案涉房屋并清理腾退被执行人所属资产物品。被执行人逾期未腾退房屋后,该院于4月21日组织申请执行人并邀请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到场见证,开展房屋腾退工作。强制工作人员将房屋内所属被执行人的资产物品逐一登记在册,并清理至案涉房屋右侧车库内集中安置,暂由申请执行人保管。
清场完毕后,现场联系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某某限期60日内移走所属被资产物品,逾期将由保管人按照无主物处置。任某某在通话中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近期派员与保管人联系,及时移走被执行人所属资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