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郑丹)挂好国徽、拉起横幅、摆好桌椅板凳,将“原告”“被告”“第三人”等牌子摆放准确,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近日在儋州市光村镇光红村委会布置完毕。
当天,儋州市人民法院东成人民法庭到纠纷案发地,巡回审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普法”作用。
案件原告因与第三人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经被告村小组作出处理决定后不服,以村小组作出的决定书未经村民民主决议、程序严重违法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予以撤销。受案后,考虑到近年来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较为多发,在当地公开审理该案件有助于释法明理减少类案发生,承办法官遂决定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该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核实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后,听取原告被告诉辩意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并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庭审现场庄重严肃,秩序井然。案件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相关问题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引导村民依法依规解决纠纷。同时,法官就完善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等细节向村干部进行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