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君 黄赟)3月5日一早,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内响起一阵欢快的声音,当事人吴某将一面印有“六年追款 一判了结”的锦旗送到该院行政庭法官郑羽手中,不停地表示感谢。
原来,2018年,黄某向吴某购买房屋,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同时约定黄某委托吴某将该房屋以精装修的标准进行装修。合同签订后,吴某对房屋进行装修。但在房屋装修完工交付后,双方却因装修款项产生分歧。
吴某认为黄某应向其支付装修款,黄某则认为装修款应包含在房款中,拒绝向吴某支付装修款。双方就此产生分歧,各执己见,僵持不下。无奈之下,吴某以黄某未支付装修款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由郑羽承办。郑羽在接到卷宗后,主动给双方打电话了解情况。黄某情绪激动,不断地向郑羽诉说委屈;吴某也向郑羽诉说其付出的劳动成果以及拿不到钱的辛酸。郑羽一方面安抚双方的情绪,另一方面也对双方耐心进行劝导,结合法理、情理对双方做思想工作。眼见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郑羽及时进行开庭审理。审理中,郑羽发现双方争议根源在于合同条款的模糊性——既未明确装修标准,也未约定价款构成方式,本该清晰的权责关系变得缠绕不清。
郑羽并未急于裁决,而是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郑羽摆开一沓沓票据和施工记录。虽经吴某逐条解释说明,但黄某仍坚持拒绝支付款项。郑羽遂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吴某部分诉请。
拿到判决书后,黄某虽心有不甘,却在细读判决理由后坦言:“法官把每笔账都算得明明白白,我心服口服。”于是在判决生效后,主动将法律责任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