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5年03月11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组织双方沟通 倾听真实想法

乐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孩子抚养权案

  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云淇 邢诗浩)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关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开启崭新篇章。

  原告黄某和被告韦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2年8月28日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儿子小强(化名)于2013年3月1日出生、女儿小花(化名)于2011年5月21日出生。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3月7日办理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小强和小花归韦某(父亲)抚养,黄某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但是双方离婚后,韦某未按照约定抚养小花,并且在抚养期间多次和小花发生矛盾,小花在没钱吃饭的时候均向黄某要钱。小花多次向黄某表示不愿和父亲生活,想由母亲来抚养。黄某称韦某在抚养小花期间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并多次和小花发生矛盾,小花也表示不愿意和韦某共同生活,若小花继续由韦某抚养会不利于小花的成长,遂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此类案件处理稍有不当,便可能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创伤,调解处理是最佳方式。于是,法官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交流,耐心倾听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在充分了解双方顾虑后,法官从孩子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大量实际案例向双方阐述稳定成长环境对孩子的重要性,无论孩子由谁直接抚养,父母对孩子的爱与责任都不会改变。在法官调解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开始换位思考。

  通过法官询问以及多方调解,最终小花归原告黄某抚养、小强归被告韦某抚养,孩子的抚养费由抚养双方各自负担,在不影响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前提下,双方随时探望两个孩子,双方要予以配合对方实施探望权。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海口美兰区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平安美兰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海口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妇联举办护苗主题活动~~~
白沙公安局联合多部门排查校外托管机构~~~
琼海检察院未检部推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海口龙华区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平安龙华建设工作会议提出~~~
海口琼山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三亚市公安局联合两部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临高开展六类包保工作培训~~~
~~~乐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孩子抚养权案
屯昌召开府院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
澄迈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政能量
   第004版:近距离
增强政法队伍战斗力
全力护航“幼苗”向阳而生
不漏一家 不留死角
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关注未成年人情感需求
推动政企良性互动
讲解实用沟通技巧
组织双方沟通 倾听真实想法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志愿服务禁毒同行
为企业答疑解惑助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