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学习
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主责单位要主动同立法机构衔接,立法机构要及时启动程序。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重要改革举措,要在履行法律程序后再实施,有序进行,不能违法办事。
——习近平2018年2月28日在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