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武军)近日,三亚市吉阳区家调委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当事人拿到了女儿的抚养费1.38万元,并向吉阳区家调委赠锦旗。
刘某与吉某协议离婚后,双方约定,刘某需每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用于保障女儿的成长与教育。然而,吉某却迟迟未收到费用。吉某与刘某多次沟通无果后,今年1月2日,吉某来到吉阳区家庭婚姻纠纷调委会申请调解,希望能拿到女儿应得的抚养费。
吉阳区家调委在接到吉某的调解申请后,多次联系刘某。在最初的联系中,刘某以存在各种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调解员并没有放弃,而是秉持着耐心和专业精神,多次与刘某进行沟通。调解员从法律、亲情、道德以及对子女成长的影响等多个角度对刘某进行劝解。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一种道德义务,父母的行为会对子女的心理和情感产生深远影响,按时支付抚养费有助于子女健康成长,维护良好的亲子关系,缺乏抚养费可能导致子女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面临困难,影响子女的未来发展。调解员最后明确告知刘某支付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男子刘某将1.38万元抚养费转账给吉某,并表示日后会按时履行抚养义务。至此,此次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