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法院东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据了解,2020年,某城建公司和东方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某城建公司承包施工东方某公司的一个工程项目。2022年3月,该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结算总金额为1亿余元。经某城建公司多次催要,东方某公司仍拖欠剩余工程款1121万余元和质量保修金318万余元未付。某城建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涉及金额大,具体情况复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承办法官吴永颜和特邀调解员马忠诚积极组织原告、被告进行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法官和调解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拖欠剩余工程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维护商业合作关系的角度引导双方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东方某公司答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剩余款项支付完毕。
涉企工程引发的法律纠纷往往情况复杂,需要从多方面深层次分析成因对症下药。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又维护了辖区营商环境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