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执法行为,推进实施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涉药营商环境优化,省药监局近日印发《海南省药品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
据悉,“三张清单”共37项,明确对我省药品监管领域部分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0项)、从轻行政处罚(3项)、减轻行政处罚(14项)的具体情形,细化了适用条件、法律依据等内容,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执法指引。“三张清单”提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通过行政建议、行政提示、批评教育、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改正等配套行政监管措施,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意识,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