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连蒙 通讯员王鹏羽)近日,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曝光第二十八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引以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改。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南仁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大厦小区)、海南第一成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水岸珈蓝小区)、炫丽之星幼儿园、海口美兰区悦盛庭健康养生中心、海南新思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祥家园小区)、海南永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龙永公寓)、秀英区海秀镇业里村11区35-1号自建房、海南好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岸塞拉维小区)等8家单位,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未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其他公共部分实现完全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存在故障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设备故障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