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上路
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符玉慧)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近日,男子王某连驾驶桂C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705县道16公里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器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昌江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连酒后驾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