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林师 廖之秀)日前,海口海事法院向履约的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助企业修复信用、助力企业“重塑形象”。
在某船舶租赁中心(以下简称“某租赁中心”)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工公司”)因船舶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双方当事人互负金钱债务、互享债权。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分析利弊、释法说理。经多次协调,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后,被执行人某建工公司还需支付申请执行人债款约615万元。鉴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剩余债款,执行法官通过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共计执行到位案款约447万元。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困局,但执行法官不言放弃,多次电话沟通协调,释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债务。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删除被执行人的失信名单、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在后续回访中,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因此案执行导致信用受损。海口海事法院主动向被执行人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及时修复企业信用,消除该案执行造成的失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