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实行燃气实名制购气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24类产品、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行“亮码检查”规范涉企监督检查……2025年1月即将到来,我省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关乎你我的生活。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针对实践中发现瓶装燃气经营者存在超量储存瓶装燃气等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实行燃气实名制购气制度,要求燃气经营者与燃气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气合同,压紧压实用气安全责任。对燃气用户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用气设备及配件作了要求。同时,规范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各单位食堂使用燃气的行为,要求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推行告知承诺和豁免制度,规定有关部门可以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对不影响安全管理要求且不影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微更新等工程建设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实行豁免的无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外,条例还在探索推行注册规划师个人执业等方面做了创新性规定。
2025年1月1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极简审批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按行业全面推行投资领域极简审批,通过“五个一+联合核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一次告知、一次承诺、一次受理、一次审批、一张证照、联合核查”的要求,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流程。
条例对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并明确将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执法、信用一体联动机制,构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
从2025年1月1日起,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2024年药品目录》)。对本次调入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调整“备注”内容的药品需更新医保支付范围,对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谈判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支付办法按我省现行规定执行。
凡纳入我省“双通道”管理的药品采取通用名管理,且都要在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挂网。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同药品目录剂型规格的药品,其医保支付标准按照不高于该通用名国家谈判药品价格执行,且承诺同生产企业全国最低价。“双通道”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与《2024年药品目录》保持一致。
2025年1月1日起,我省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开展涉企现场监督检查时,应主动出示“监督检查码”,经营主体可以通过“海易办”、微信等扫码知悉检查的内容、依据、人员等信息,查询检查结果。
“监督检查码”是依托海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生成的监管代码,监管执法部门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核查、整改复查、问题排查、行政执法核查等现场监督检查时,全面施行“亮码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按规定出示“监督检查码”或检查通知书,以及实际检查情况不一致的,经营主体可以通过“企业码-监管执法应用”“海南12345热线”等途径投诉举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修订后的《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明确,基于原料可控性差、生产过程控制要求高、造假风险较高等因素,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共有24类,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乳制品、罐头、酒类、饼干、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