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四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将“如我在诉”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被告当场向原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5万元,及时高效化解纠纷。
吴某称自2013年开始,其在某电脑公司工作,2024年4月1日,该公司违法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因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他诉至法院,要求某电脑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5.5万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并通过情理结合、释法析理的方式引导双方理性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电脑公司在法官的见证下,一次性向吴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5万元。这场劳务纠纷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