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12月13日至14日,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海口、定安、澄迈、临高、儋州、屯昌公安交警,在文昌辖区开展异地用警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号行动”,严厉打击易肇事致祸的交通违法。
行动中,七地公安交警密切配合,采取交叉执法的形式,针对小型客车、货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在国省道及主要农村公路穿村过镇沿线、城郊接合部,酒驾、醉驾、违法载人、机动车与行人事故多发点段,城市主干道路、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科学布设查处点位,通过开展两波次查处交通违法行动,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超员超载、货车反光标识不合格、违法载人、报废拖拉机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9起,其中饮酒后驾驶3起、醉酒后驾驶5起、无证驾驶4起、逆行31起、未佩戴安全头盔336起,其他违法行为14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