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林尤展)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家政服务合同纠纷,帮助雇主和雇员算清了他们的“糊涂账”。
杨某与罗某签订保洁服务协议书,约定服务范围为某酒店4层至20层室内保洁,服务费标准为7元每平方米,工程总面积按实际计算。签订协议后,罗某按协议为杨某提供了保洁服务,并进行了二次保洁服务。双方口头约定了二次保洁服务收费标准为2.5元每平方米。之后,因双方对保洁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未能进行结算,杨某便单方制作结算单,把保洁服务费用共计算为14.9万余元,并向罗某支付。罗某认为杨某应支付保洁服务费用23.3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尚欠8.4万余元及逾期利息。罗某遂向文昌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为弄清保洁面积的关键问题,承办法官到文昌市房地产测绘中心调取案涉酒店的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报告书中,案涉酒店4层至20层的建筑面积为1.9万余平方米。
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明确保洁服务的面积,综合考虑双方的约定内容、聊天记录、案涉酒店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以及实际履行情况,认为保洁服务实际面积以案涉酒店的建筑面积来确认为宜。据查明,确定4层至20层的建筑面积为1.9万余平方米,保洁服务费用按9.5元每平方米计算,故罗某某应得的保洁服务费为18.4万余元。因此,文昌法院判定杨某还应向罗某支付保洁服务费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