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根据系统警报,布控拦截查获一辆连续3个周期未年检车辆,驾驶人被东方交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
12月5日上午,东方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发出警报,琼A25×××号牌的轻型多用途货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上路行驶于东方大道三角公园路段。在被拦停时,该车驾驶人林某良非常疑惑,说:“我既没有酒驾又没有干啥,为什么这么多车就拦我这一辆?”经检查,该车行驶证标注强制报废期至2035年5月14日,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5月。但是,该车2021年5月至今未进行检验,因连续3个周期未年检被强制报废。林某良表示,该车是公司的车辆,他并不知道该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林某良被东方交警依法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并强制报废车辆。
东方交警提醒:驾驶车辆前,不仅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还要检查车辆的行驶证是否正常有效,确保不驾驶“带病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