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汤博文)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琼海市石壁镇原党委委员、书记符某某受贿罪一案。琼海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等相关单位组织党员干部现场“零距离”旁听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下半年至2023年下半年,被告人符某某利用担任长坡镇镇长、石壁镇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赖某某等6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25万元。今年5月23日,符某某主动向琼海市监察委员会投案,并如实供述受贿事实。在调查期间,符某某及其家属已全额退缴犯罪所得。
公诉机关认为,符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次根据庭审规则严格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引导控辩双方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符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对所犯罪行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忏悔。
旁听的党员干部认真观摩,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及触碰法律红线带来的惨痛教训及严重后果,警示教育效果明显。
据悉,该案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