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11月1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4年第三季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社会公众诉求10万余件,环比下降2.4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6.23万元。
第三季度共接收社会公众投诉83316件。投诉受理量较多的商品主要是服装鞋帽、食品、家居用品、宠物及宠物用品、交通工具。其中,服装鞋帽投诉位居第一。反映的主要问题为网购的服装未按时发货;网购的服装、鞋子图片与实物不符,要求退货遭拒;门店购买的鞋子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食品投诉位列第二。反映的主要问题为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外卖的食物有异物;超市、便利店销售过期饮料。家居用品投诉位列第三。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商家未按承诺时间送货;安装后有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订购的衣柜、橱柜尺寸、材质与约定不符。
此外,第三季度共接收社会公众举报18952件。其中,广告违法行为举报位居第一,反映的主要问题为部分商家使用“零糖零脂”“最好”“最快”等夸大或绝对化用语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位列第二,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商家利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商家未按时发货;商品在三包期内存在质量问题,售后处理时间长。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位列第三,反映的主要问题为通过仿冒他人商品标识,诱导欺骗消费者;通过有奖销售活动吸引消费者;对商品性能、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