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公安局联合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燃气安全清查行动,查处两名非法储存、运输煤气罐违法行为人。
检查组在清查行动中发现八所镇上红兴村某商户张某梅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煤气罐),有涉嫌非法经营燃气的嫌疑。检查组经现场查看,其储存场所并不具备安全、正规的存储危险物质条件。随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张某梅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违法行为人张某梅供述称其将收集到的空煤气罐交由卞某杰拉到广隆公司加气,加好气后再将煤气罐运输到其店铺存放,其主要负责收集空瓶和售卖加满气的煤气罐。
张某梅将加好气的煤气罐非法存储在店里,而该地点不具备安全、正规的存储危险物质条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张某梅、卞某杰均无储存、运输煤气罐资质,东方市公安局依法对两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