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邝舒琴)“小陈,感谢你耐心调解我们农民工的工资问题,老板已经把拖欠我们一年多的工资发给我们了……”近日,当事人蔡某、周某等人在电话里对儋州市法院特邀调解员陈本川感激地说。
据了解,蔡某、周某等12人起诉海南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12案,儋州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分流将案件指派给特邀调解员陈本川。陈本川翻阅了案件材料,通过电话、音视频等调解方式联系蔡某、周某等12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并询问他们是否接受调解。
一开始各原告表示之前已经私下组织过调解,但被告并未履行调解协议,因此不愿再进行调解。陈本川向各原告释明调解的优势并分析案情后,各原告表示同意调解。随后,陈本川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到儋州法院进行现场调解。
双方到达现场后,被告海南某公司提出分期支付,原告不同意分期支付。陈本川向大家释明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被告未如期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陈本川不懈地努力下,最终,蔡某、周某等12人均与海南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签订后,陈本川督促海南某公司按时支付劳务费。最终,海南某公司拖欠蔡某、周某等12人共计3万多元劳务费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