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巍 李传敏
近日,在当地法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的两名村民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按下手印。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一场历时半年多的纠纷在“法庭+司法所”的联动调解下被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后当场履行。
据介绍,今年以来,琼中法院长征法庭持续推进“法庭+司法所”联动模式,聚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合力,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槟榔苗被拔引发纠纷
今年年初的一天,在琼中上安乡某村,村民王某玉来到槟榔园查看槟榔苗的长势。但眼前的景象,让她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她发现,自己种植的几百株槟榔苗被拔掉了。随后,她通过多方了解得知,槟榔苗是被同村的王某能拔的。为此,王某玉多次联系王某能,但一直没有结果。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琼中司法局上安司法所所长符正辉曾多次组织两人调解纠纷。
“王某玉说自己的槟榔苗被拔掉500株,而王某能称只拔了大约120株。两人因被拔的槟榔苗数量和赔偿金额争执不下,谁都不肯让步。”符正辉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因证据欠缺,他多次耐心调解,但两人一直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今年9月,王某玉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将王某能诉至法院。
琼中法院长征法庭法官刘颖婷收到该案后,认为原告、被告双方是同村村民,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便积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
“这期间,被告忙于农活经常联系不上,我们便委托琼中法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帮忙约调解时间,希望尽快将两人的纠纷化解。”刘颖婷告诉记者。
“庭所联动”促调解
10月11日上午,琼中法院长征法庭、琼中法院驻村工作队联合琼中司法局上安司法所前往上安乡某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
“我知道你不是无缘无故拔人家的槟榔苗。你能和我说一说,到底是什么原因吗?”刘颖婷面对“剑拔弩张”的两人,耐心引导,让两人慢慢打开了话匣子。
“法官,她把槟榔苗种在了我家的祖坟边上,我当天拔了就直接移种在旁边,而且我还给这些树苗浇了水。后来一直没人来移走,我也就不管了,我没那么多钱赔啊。”“法官你看,这是我购买槟榔苗的收据,我当时就种了这么多,他还不承认。”在现场,双方当事人分别说出了心声。
针对双方争议,刘颖婷和符正辉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展开调解。
“符所长比我了解情况,跟两人也很熟悉,我们互相配合,一方面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换位思考帮其解开心结;另一方面为双方当事人解答涉及的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答疑解惑。”刘颖婷说。
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王某能当场一次性给付王某玉4000元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聚合力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如果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要及时请有关部门处理,不要擅自处理,如果因为自己‘维权’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为提高村民法治意识,调解结束后,刘颖婷对现场的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记者了解到,该起纠纷的圆满结案,离不开法庭与司法所联动的作用。今年以来,琼中法院长征法庭持续推进“法庭+司法所”的联动模式,聚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合力,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基层、在诉前,不断满足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
此外,琼中法院长征法庭与琼中司法局长征司法所还联动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联调+司法确认”一站式无缝衔接服务,成功调解了多起纠纷案件。
“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后,我们可以当即予以司法确认,通过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不仅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刘颖婷表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机制是琼中法院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法院高质量办案的有效举措,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分流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减轻了诉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