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义勇为人员助学权益
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助学项目的通知》,资助对象为参加统一考试被录取接受脱产全日制教育或学前教育、家庭生活困难的省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本人、见义勇为牺牲、致残人员子女。资助标准为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技校)、大学(含大专)、硕士研究生五个阶段分段资助。每次申请获批后,资助就学人员至该学段毕业;就读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就读大学(含大专)的每人每年资助8000元,就读高级中学(含中专)的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就读初级中学的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就读小学以下的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目前,陵水黎族自治县资助省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11人,发放助学金12万元。
(二)见义勇为人员保险权益
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权益,陵水县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协议》,约定见义勇为救助赔偿金额为:
1.每人伤亡赔付限额为15万元。
2.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医疗费用不限社保外用药,社保外用药50%赔付)。
3.法律费用责任限额1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不超过法律费用责任限额的25%。同一原因同时导致多名见义勇为行为人伤残或死亡的,视为一次保险事故。
4.全年保障累计责任限额150万元。
目前,陵水黎族自治县为1名见义勇为意外身亡人员赔付金额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