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敏
10月16日,海口两级法院开展“尽执责、护民生”第四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案件50件,执结18件,和解12件,执行到位金额514.5万余元,查封房产218套,清场2件,交付房屋1套。
此次执行行动,海口中院邀请省市15名人大代表到各执行现场,“零距离”见证和监督执行全过程。
人性化执行
三方满意促案结
申请执行人某信托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房产。通过司法拍卖程序,竞买人罗某某以105万余元竞得上述房产。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考虑到涉案房产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如不及时、彻底地化解双方矛盾,被执行人抵触情绪会更大,清场难度也更大。
10月16日,承办法官组织三方沟通协调。权衡各方利益,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找准了案件突破点,促成三方达成和解,最终被执行人答应积极配合竞买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也得以快速过户。此外,承办法官积极与竞买人沟通,告知其被执行人面临的困境,竞买人同意在交付房屋后,让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继续租住至春节。至此,该起执行案件在承办法官人性化的执行方式下得以成功执结。
司法拘留起作用
被执行人当场返还礼金
2020年8月3日,琼山区法院对原告王某虎诉被告阚某婚约财产纠纷作出判决,判令阚某向王某虎返还剩余礼金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该案于2021年5月17日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此后,因阚某未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该案经过两次恢复执行,法院均以和解方式结案。今年6月,被执行人阚某应返还的礼金还剩余2.1万元,但其不再继续给付。王某虎再次申请恢复执行,而阚某不再接听法官的电话,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前往阚某工作单位寻找未果。10月16日,执行法官和法警再次来到阚某单位,在该单位负责人的协助下找到阚某。经过沟通,阚某表示不能马上履行判决,需要给些时间。法警遂将阚某拘传回法院。在返回法院路上,阚某通过案外人将剩余案款及执行费付至法院账户。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强制拘留
被执行人当场支付欠款
美兰法院在对申请执行人林某青与被执行人许某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许某芳名下房产,拟拍卖处置。迫于拍卖房产的压力,许某芳主动向林某青履行了执行标的金额10万余元中的3万元。1月20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林某青向法院申请解除许某芳房产以及其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的查封、冻结。法院遂解除房产的查封以及账户的冻结。
在法院终结执行后,许某芳仅支付了5000元,未能按照执行和解协议支付剩余本金72762元及相应利息。林某青请求法院拘留许某芳。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许某芳司法拘留15日。
10月16日,美兰法院执行局前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某经营场所,对许某芳实施拘留。在实施拘留的过程中,在法律的强大震慑力面前,许某芳联系亲友,凑出3万元当即支付给林某青,并承诺剩余的4.5万元分4个月偿还完毕。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再次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