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李雪)近日,文昌法院会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父母都承诺给予女儿关爱和照顾。
大壮(化名)和小美(化名)自由恋爱,2019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次年2月,小美生育了一个女儿,起名小糯米(化名)。在生活的柴米油盐和养育孩子的辛劳中,双方感情破裂,最终协商离婚。离婚时小糯米未满两周岁,一直跟着小美生活。离婚后不久,小美再婚,又生育一个女儿。加上丈夫和其前妻的两个孩子,小美对小糯米的陪护及教育力不从心。考虑到女儿的健康成长问题,大壮向小美提出变更抚养权给自己,小美支付抚养费,遭到小美拒绝,大壮遂一纸诉状将小美起诉至文昌法院。
法官详细了解双方情况,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经与双方沟通,发现大壮工作稳定、在城市有固定的住所、有充分时间陪伴教育女儿,且与其一同生活的老人有能力并有意愿帮助照顾孙女。而小美的再婚家庭的确没有条件给予女儿足够的照顾。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与双方交换意见,经过多次沟通劝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糯米变更由大壮抚养,小美享有对女儿的探视权。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大壮和小美都认识到身为父母,不能因为离婚减少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两人都承诺给予女儿更多的关爱和照顾。
据了解,近年来,文昌法院在审理有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致力于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推进家事纠纷溯源治理,用法用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