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严厉打击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超限、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9月24日10时许,在板桥镇市场(路段)开展整治工作时,执勤交警依法拦停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例行检查时,执勤交警闻到该车驾驶人郭某庆身上带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酒驾。经核查,郭某庆所持有的驾驶证代号为C1,准驾车型与其驾驶的车辆不符。郭某庆因涉嫌酒后驾车、未悬挂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其驾驶的车辆被依法查扣。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东方交警路管员在大田镇(零公里)路段依法、安全拦停一辆违法载人的轻型普通货车。经现场核查,该车后车厢违规搭载14人。驾驶人刘某飞表示,车上均为工人,因工人的住所距离不远,才侥幸违法上路。刘某飞因驾驶货车违规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东方交警依法处罚款100元,并现场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