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民警根据前期侦查获取的线索,破获一起出借银行卡、支付宝等工具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经查,今年2月开始,嫌疑人符某明知其朋友徐某贤在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的行为,为获取不法利益,依然出借其支付宝、银行卡以及自己实名注册的闲鱼账号供徐某贤实施网络电信诈骗,获取诈骗赃款6000余元,符某烂从中获利2000余元。
9月11日,大田派出所办案民警将符某依法传唤到案。经调查核实,符某对其明知徐某贤涉嫌诈骗,依然出借银行卡、支付宝等工具给徐某贤,并从中获利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东方市公安局依法对嫌疑人符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贪图一时之利出借、买卖“两卡”和账号, 避免沦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在第一时间内选择报警,保存手机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做好自我保护。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