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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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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顶违建挡土墙被台风吹倒造成滑坡冲毁邻居自建房,昌江一村民被判赔偿3万元

台风造成损失哪些可以索赔?

  AI漫画普法

  ■李成沿

  9月6日,超强台风“摩羯”袭击海南,造成不少房屋被摧毁,树木被连根拔起,车辆被砸坏或泡水……处置台风带来的各项损失和索赔工作比较烦琐,如果处理不当还会闹上法庭。本报梳理了在台风“暹芭”中的一起索赔案例,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该如何维权进行以案说法。

  案情经过:

  台风中自建房被滑坡冲倒,男子起诉邻居索赔

  2022年7月2日,台风“暹芭”登陆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男子小庆(化名)觉得自己在这次台风中倒霉透了。当天凌晨1时许,因邻居老秦(化名)私自违建坡顶挡土墙设计不合理(包括墙后填土),挡土墙在台风天经雨水冲刷导致墙体脱落,形成滑坡径直冲下,严重损毁了小庆家的自建房及车库,连带波及小庆的私家车。

  在这次台风中,小庆家中几乎所有家具和电器被泡水,再加上车辆的损失,让小庆欲哭无泪。因滑坡带来的泥土、杂物、建筑垃圾堆积在小庆家中,影响正常生活。这套自建房是小庆家唯一的住所。在清理垃圾和重新装修房屋期间,小庆一家人只能外出住宿。小庆修整完房屋和车辆后,向老秦索赔各项损失共31万余元。

  对此,老秦不愿赔偿,认为小庆的损失是台风导致的,与其无关,而且他也是台风的受害者。

  经过几番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小庆迫于无奈,将老秦起诉至昌江法院。

  法院判决:

  邻居承担相对应过错赔偿3万元

  灾害发生后,小庆认为,因老秦私自违建,坡顶挡土墙设计不合理(包括墙后填土),没有做好防水截断水设施等工作,恰逢雨水季节等诸多原因,造成此次滑坡,严重损毁了小庆的自建房及车库还有小庆的私家车。经当地居委会现场核实后,出具关于小庆家庭在台风“暹芭”中的受灾情况说明,证明了小庆家中损失为31万余元。

  经昌江某局的委托,三亚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作出《昌江县某路后山滑坡地质灾害成因分析报告》,载明:“发生此次滑坡的主要因素为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条件、岩土体特征以及持续强降雨条件),次要因素为人类工程活动:坡顶挡土墙设计不合理(包括墙后填土),直接诱发因素为2022年第3号台风“暹芭”导致的持续强降雨”。

  昌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件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小庆和老秦的争议焦点在于小庆诉请老秦应向其赔偿的各项损失是否应予以支持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小庆应对损害事实的发生与老秦所实施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其主张的各项损失数额的计算方式的合理性、合法性,均负有举证责任。

  昌江法院查明,本次滑坡的主要因素为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条件、岩土体特征以及持续强降雨条件),次要因素为人类工程活动:坡顶挡土墙设计不合理(包括墙后填土),直接诱发因素为台风“暹芭”导致的持续强降雨所致,因此小庆诉请自己因此次滑坡地质灾害所遭受的各项损失都是老秦的不合法行为所造成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因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次滑坡灾害的发生都是老秦行为所致,昌江法院对小庆要求老秦赔偿其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不合理部分不予支持。

  最终,昌江法院判决老秦理应承担相对应过错赔偿责任,给予小庆3万元的经济赔偿。

  律师说法:自然灾害中如存在人为因素导致损失,受损方有权追究责任

  由自然灾害导致的财产损失能不能要求赔偿?对此,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符雯妃介绍,‌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通常没有赔偿。‌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地震等,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因此不产生赔偿问题。这些灾害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通常需要受灾者自行承担。政府和社会各界会提供救援和援助,但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

  符雯妃表示,自然灾害发生后,如果个人此前参加了商业保险,且损失在保险合同范围内,那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赔偿。例如,如果个人拥有车损险,且损失是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对于房屋和财产的损失,如果没有参加保险,受灾地区的人民政府会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这包括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物资补助,以确保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符合防灾减灾要求‌。总的来说,虽然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通常不涉及赔偿,但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和政府的援助措施,受灾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帮助和支持‌。

  符雯妃提醒:如果损害是由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和他人行为共同造成的,且这种结合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超出了人们的控制范围,那么这种行为不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外,如果损害是由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直接造成的,且没有人为因素的介入,通常这种情况被认为是不可抗力,受损方一般无须赔偿。然而,如果存在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失,即使这种损失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受损方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例如,如果受损财产有投保自然灾害险种,保险公司将会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此外,如果当事人的行为给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隐患,即使这种隐患是在台风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作用下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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