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春宇 通讯员侯华)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9月8日,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作用 做好台风“摩羯”灾后社会面防控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9条落实措施,全力支持灾后复工复产和重建工作。
《通知》要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因台风天气受损的大型户外广告、招牌、悬吊物等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商超、菜市场、批发店等市场的巡查力度,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进行全面监控,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广、沟通机制健全优势,重点加大灾后在土地、房产、财物、物资分配等方面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力度,及时分析研判,落实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化解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明确各司法所和调解人员的联系方式,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有人受理、有人调处。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调解因特殊天气引起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