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何映霓)近日,文昌法院审结一宗合同诈骗罪。一男子以合伙做生意为名实施诈骗,案发后逃到缅甸,不料却被遣送回国,文昌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韩某是某电器城的员工,日常负责采购、销售、安装电器等事项。2022年5月,韩某以合伙做电器生意获取高额利润为由,骗取4人共44万余元投资款。殊不知,韩某将这笔钱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后来被害人意识到被骗,在4人不断追讨下,韩某陆续归还36万元,仍有8万余元未还,随后韩某便逃往缅甸,但不久被警方抓捕遣送回国。
文昌法院审理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仍骗取对方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韩某退赔被害人财产。韩某当庭表示接受判罚,后续将积极退赔被害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