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8月27日,东方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现场,该局工作人员深入讲解社区矫正法的有关条款,结合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进行分析,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视错误、反思自己,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严格自警、自省、自律,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质量,有效落实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