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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洗碗机、空气净化器、吸尘器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一次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一次,每次补贴不超过2000元。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落实《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者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20%,最高补贴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者,每辆直接补贴800元。
在支持家装家居产品换新方面,《实施方案》对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木地板、瓷砖等10类家装家居及适老化产品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5%。销售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一次,每类补贴不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