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为严厉打击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确保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2017年4月1日,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三亚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位于三亚市天涯区海虹路某度假公馆(建筑面积23182平方米)整体(含现有设施设备)现状出租给酒店管理公司作为商业用途使用,租赁期限为2017年4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
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分别交付了房屋和房屋租赁保证金、设备押金。后因酒店管理公司经营困难,2021年8月后未向房地产公司交纳房租。双方因是否解除合同、减免房租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房地产公司遂诉至法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合同,酒店管理公司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并交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支付拖欠房租、房屋占用费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能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遂向三亚城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亚城郊法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但组织调解未果。执行法官先后5次勘查现场、张贴清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主动返还涉案场地,被执行人均不予配合。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为确保此次强制执行行动顺利,三亚城郊法院执行局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详细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对执行行动进行了详细部署。
7月26日,40余名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执行方案安排,设置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执行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有条不紊地实施清场交付行动,历时4个小时,顺利将涉案房屋公共区域及没有争议的97间房间现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