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余建波)近日,儋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万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将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贯穿于办理此案始终,促成该案双方当事人和解。
在审查起诉环节,儋州检察院办案人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侦查人员、属地村委会,尽心尽力做好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由开始的对抗到有了较大的缓和,但因被害人降低要求后的赔偿额仍较大,被告人万某暂不能筹集到资金,未能达成和解。
在审判阶段,儋州检察院办案人员持续跟踪、关注该案进展,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共同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最终,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接受万某的赔礼道歉,出具《刑事谅解书》,对万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万某从轻处罚。儋州检察院根据新的量刑情节,对万某的量刑建议予以调整,依法将万某的量刑由原来的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年调整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儋州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采纳儋州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以万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至此,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