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连蒙 通讯员王鹏羽)7月10日,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在消防安全风险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各类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开展第十八批消防安全隐患曝光,督促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改。
据了解,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南富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倚能美林湾)、海口恒隆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风花苑小区)、海口江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垦国际金融中心)、海口龙华顺风桔咖啡厅、海口秀英金国德旅馆、海南好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岸塞拉维小区)、正茂豪庭小区(珠江格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海航城小区(海南物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家单位,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其他公共部分实现完全防火分隔,部分楼层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器存在故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设置技防设施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