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7月3日,一货车在G98高速公路上爆胎,驾驶人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被琼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查处。
当天凌晨3时30分许,琼海交警在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且车辆后方未放置任何警告标志,情况十分危险。执勤交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
据该车驾驶人范某称,其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过程中突发爆胎,于是立即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并下车检查。他认为应急车道十分宽敞,不会有意外发生,便没有放置任何警示标志。了解情况后,执勤交警对范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为其详细讲解了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后未放置警示标志会产生的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公安交警依法对范某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