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晓晖 舒耀剑
“真没想到会这么快!从递诉状到达成调解协议,只跑了趟法院就能解决,还不用交诉讼费。”6月20日,当事人刘某在定安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感慨道。
这还不是化解纠纷矛盾的最快速度。在该院诉前调解委员会,有的调解员上午接案,下午就调解成功,实现当事人“走进服务大厅,事情一站办清”。
定安法院近年来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摆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完善“诉源治理”机制,让大量矛盾化于萌芽、止于未诉。
调解前置为诉讼案件减量
长期以来,如何提升诉讼前端案件的消化能力,是多元解纷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
该院诉前调解委员会主任叶秀雄有自己独特的方法。“要想更好更快地调解矛盾纠纷,首先要深入实地,找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叶秀雄说。
早些年,温某带着女儿嫁到定城县水冲坡村。近期,该村面临征地,温某母女对村民小组给出的征地补偿方案表示不满。为此,温某带着女儿向定安法院提起诉讼。
6月20日上午9时许,叶秀雄带着调解员刘涛、书记员林佳欣前往水冲坡村委会。
“关于征地赔偿,村委会有没有白纸黑字做方案?方案有没有提供给温某看过?”在村委会的会议室里,叶秀雄与村民小组成员并坐在一起,用当地方言交流。
在多方了解该村征地赔偿的具体方案后,叶秀雄的心里有了底。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调解中。
多元参与为纠纷化解提速
近日,因某小区部分业主拖欠数年物业费,原告文昌某物业公司向定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30余名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等。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定安法院将这起系列“候鸟”群体性物业合同纠纷交由定安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刘涛是定安法院的特邀调解员之一。刚接手这起系列案时,“候鸟”业主们纷纷控诉物业公司不讲理、乱收费。
刘涛等人不仅耐心安抚业主情绪,同时仔细询问原告、被告相关情况,对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违约金计算等问题详细询问。
经过刘涛等人的耐心调解,2周后,30余名业主与物业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违约金等其他费用一律免除。“候鸟”业主们均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叶秀雄介绍,截至目前,该院聘用特邀调解员57名,其中,资深律师21名,行业性调解员36名,形成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物业调解等多元调解体系。
搭建平台为诉源治理增效
近日,定安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组织相隔两地的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在10分钟内快速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被告李某向原告某担保公司提出购车分期付款意愿,称购买的汽车需办理银行分期付款,并委托原告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李某与某担保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某担保公司为李某购车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此后,李某与某银行签了合同,约定银行向李某发放贷款8.5万元用于购买汽车。然而,李某偿还一部分本金及手续费后,就逾期未归还贷款,导致原告某担保公司代偿7897元,由于某担保公司多次催讨无效,遂将李某起诉至定安法院。
考虑到原告身处异地,调解员刘涛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
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刘涛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后台,将拟定好的调解协议推送至李某的手机上,李某通过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实时查看调解协议内容,并即时进行电子签名予以确认。短短10分钟的时间,该案就顺利调解成功。
据悉,今年1月至6月,该院诉前成功调解案件912件,进一步提升了诉讼前端案件消化能力。
定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刚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运用“诉前调解+线上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