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方佳)5月29日,屯昌县检察院干警来到屯昌县南坤镇黄岭中学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
检察干警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主题,和学生们探讨了民法典中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活动中,通过热点案例、法律依据等为学生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权的行使、未成年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内容,采用提问互动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宣讲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切实感受到法律知识与自己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