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瑜)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3年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据了解,2015年至2022年间,苏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以帮助他人违规考取、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帮忙办理房屋建造审批手续,安排工作等事由,骗取多人钱款,涉案金额高达34万余元。
苏某在制定自己诈骗计划时,针对不同类型的“目标客户”的需求进行精准分类,量身定制“诈骗套餐”。其中,苏某以帮助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为由,从韩某等7人处骗取27万余元;以帮忙办理房屋建造审批手续为由,从符某处骗取2万余元;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从曾某和陈某处骗取4万余元。
2023年1月16日,苏某在接到公安民警电话后主动投案接受调查。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3年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苏某对判决结果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