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5月9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组织全省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为2024年4月至11月。
据悉,此次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开展全链条整治。
整治行动主要检查肉类产品养殖和调运环节。检查养殖场(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运输用于继续饲养或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是否存在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等违法行为。
在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检查屠宰厂(场)是否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是否“只收费不检验”;是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产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是否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是否存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无害化处理场所是否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病死畜禽被“调包”等违法行为。
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主要检查肉类产品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
据悉,广大群众如发现有关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