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光伟 郝文磊
“一定要让孩子全程戴好安全头盔,骑乘不要超员,更不要为图方便让孩子骑电动自行车。”近日,在昌江第一小学校门外,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铁骑中队队员钟声和钟君提前站好护学岗,向学生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家长接送孩子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劝导家长要以身作则,避免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谨防意外发生。
此时正值学生上学高峰期,钟声和钟君分工合作,一人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提醒学生不扎堆、不乱窜,保持安全间距通过斑马线有序进入校园;一人在校园周边开展巡逻防控,检查是否存在未成年学生违规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疏导过往车辆,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自“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昌江公安交管大队铁骑中队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控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学生安全防范措施,以宣传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为学生安全出行保驾护航,让学生高高兴兴出行,平平安安回家。
以身边案 提醒学生吸取教训
“要满16周岁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坐电动车时要戴好头盔。”……在昌江第一小学操场上,面对昌江铁骑中队中队长林清凡的发问,学生纷纷表达自己对驾驶法定年龄及安全出行知识的理解,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正在热烈开展。
林清凡结合昌江辖区涉校交通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解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危害及“一盔一带”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学生过马路走人行横道、遵守信号灯、不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未满法定年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案释法提醒学生吸取案例中的教训,时刻敲醒安全警钟。
“太吓人了,我一定要跟爸妈说骑车要戴好头盔。”一幅幅交通安全事故画面,让五年级(3)班的苏同学震惊不已。她表示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积极提醒和监督父母驾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喝酒、不接打电话、系好安全带,骑行时戴好安全头盔。
林清凡还列举身边真实的事故案例和数据,警示教育学生回家、返校途中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随意横穿马路,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两学生骑车相撞
交警连夜开会警示教育
“作为老师,不要放松对未成年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作为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孩子安全出行的第一道关。”3月31日23时许,一场关于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警示会在昌江交管大队召开,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与民警共同探讨如何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为各方合力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建言献策。
原来,当天22时许,石碌镇昌江大道某路段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在该路段巡逻防控的昌江铁骑中队队员见状,立即上前处理。了解到事故双方4名当事人均是在校未成年学生后,铁骑队员将他们带回交管大队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其所在学校的老师代表及家长到场,连夜召开教育警示会。
“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会上,昌江交管大队教导员胡兴财责令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日常行为监管,并要求校方要加大力度对未成年学生违规驾驶“电摩”的监督和宣传教育,杜绝未成年学生违规骑行的发生。
会后,涉交通事故未成年学生进行深刻检讨,老师代表、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承诺“家校警”携手,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监管和引导。
“一旦发现交通违法当事人涉及在校学生的,我们将采取现场教育,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通报学校、通知家长到场等方式进行教育和处罚。涉及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人数较多的,我们将组织交通违法学生及其家长、校方代表召开教育警示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胡兴财说。